政策问答 | 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10条政策
问: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哪些免费培训?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免费参加适应性培训;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收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问:退役士兵就读中等教育,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当年度招生计划。
问:退役军人参加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有何优惠政策?
答: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接收地民政局或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信,可申请免试就读山东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问: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考有何优惠政策?
答: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问:退役军人参加专升本有何优惠政策?
答:退役军人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问:退役军人考取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高职(专科)院校入学后有何优惠政策?
答: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单招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政策是什么?
答:对2021年(含当年)以前退役,在我省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每服役一年给予4500元的标准发放,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对2022年退出现役(以部队下达的退役命令时间为准)并在我省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个人服现役年限,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自2022年起,分3年由每服役1年4500元调整到每服役1年6000元,每年提高500元。其中,服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问: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在申请贷款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1.对于创办个体工商户或担任初创期小微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法人的退役军人,可以申请“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提供个人最高20万元贷款额度,最长3年,并给予最长3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
2.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注册登记3年内),可申请“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提供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最长3年,并给予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
3.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后续发展期(注册登记时间超过3年),可以申请“信用贷款”,商业银行根据退役军人自主创办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纳税记录等,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提供最高150万元信用贷款,授信最长3年,并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最长2年贴息。
4.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后续发展期(注册登记时间超过3年),也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商业银行根据退役军人自主创办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纳税记录等,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提供最高500万元抵押贷款,授信最长3年,并按贷款利率的50%,给予最长2年贴息。
问:企业在招用退役军人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非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并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吸纳一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吸纳一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有何优惠?
答: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减扣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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