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开始申报啦!
新时代 新青年 新梦想
活动背景
为推动大学生创业企业做大做强,杭州市于2012年开始实施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每年选拔20名善于创业、勇于创新、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大创企业负责人作为培育对象。每位培育对象给予40万元的资助资金和10万元的高端参访和培训资金,以着力提升培育对象的综合创业能力,培养成为真正引领杭州经济、创造社会价值、具有影响力的“新锐杭商”。
选拔范围和条件
申报对象在企业成立时须为在杭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留学生),核心骨干团队比较年轻,在杭州市税务登记注册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
2.2021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创办的企业销售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在线填写真实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年末审计报告扫描件(含财务报表,若公司集团化运作的,允许提供相关文件说明,将子公司业务额合计入母公司);
2.申报对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选拔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3年4月14日前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杭州大学生就业创业数智服务平台”模块中的“办事服务—大学生创业—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申报”,通过“法人登录”,在线填写真实信息后,点击“下载申报表”,生成《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人选申报表》,经申报人签字、公司盖章后将申报表和其它材料扫描上传后提交申报。
2.审核。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通过审核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在《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人选申报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与《获得杭州市创业无偿资助情况表》、“信用杭州”法人信用记录一并于5月5日前通过审核系统报送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通过网络核验或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申报对象进行复核。
3.评审。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拟入选人员。
4.公示和公布。拟入选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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